青海环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自我承诺书
自我承诺书
本公司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39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第163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2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的公告》(2026年第14号)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检测(司)函[2026]7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和保密性,特向社会各界、监管部门及所有客户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检验检测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依法取得并保持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许可,确保检验检测活动合法合规。建立并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坚持独立公正从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确保检验检测资质合法有效,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业务。检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机构和外来因素的干预,保证检测行为的公正性。能够独立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受任何来自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不当干预。建立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3、确保数据结果准确。依据现行有效的检测规范或标准,选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保证检测方法的科学性。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具的检测报告要求准确可靠,坚决不出具虚假报告和不实报告。严格执行仪器设备的校准和维护,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恪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不得违反行业规定和道德原则从事任何不正当的活动。对所有客户的检测服务一视同仁,保证及时完成检测任务。如实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确保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结论清晰。
5、严格保护客户秘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客户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不得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不从事与被检测产品直接有关的活动,保证检测行为的诚实性。
6、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客户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检查。对客户的投诉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客观分析,并及时作出明确答复,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或失误,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主动承担责任。
7、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过错导致检验检测结果失真或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机构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8、本机构所有人员不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9、本公司严格落实“一单一库”管控要求,严格区分库内、库外检测业务,杜绝超范围、违规使用CMA标识;现有资质非库内到期能力不再延续,主动落实每月能力库自查,杜绝违规盖章,主动接收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核查。
对上述承诺,愿意接受社会的检查和监督,若有违反,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青海环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