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专家签字)(2)
目录
附件:
附件 1环评批复;
附件 2 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3 应急预案备案证;
附件4 排污许可证;
附件5 污泥处置协议
附件6 隐蔽工程竣工材料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 3 外环境关系图;
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建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花土沟镇茫崖市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北侧,2020年11月由江西绿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6月2 日取得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西生审〔2021〕47号)。项目2021年7月1日开工建设,2023年9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2024年12月对茫崖市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与 2025 年 1 月 3 日完成了备案,备案编号:63280320250001L。
2024年12月,茫崖市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委托青海环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青海环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24年12月14-15日与建设单位积极协作,共同开展了工程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等工作,现场踏勘时,项目已建设完工并运行,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茫崖市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委托青海环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日对污水处理厂进水、尾水水质、无组织恶臭、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并于2025年1月12日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
2025年1月我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污染影响类》以及相关的资料编制完成了《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项目名称 |
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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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青海环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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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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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茫崖市花土沟镇茫崖市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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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名称 |
扩建日处理 6000m3污水处理能力的生化处理池(氧化沟)和二沉池,最终出水水质将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最终出水达到一级 A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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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规模 |
扩建日处理 6000m3污水处理能力的生化处理池(氧化沟)和二沉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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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规模 |
扩建日处理 6000m3污水处理能力的生化处理池(氧化沟)和二沉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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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环评时间 |
2021 年 6 月 2 日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1 年 7 月 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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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时间 |
2024 年 9 月 1 日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4.12.30—202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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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海西州生态环境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江西绿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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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 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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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万元) |
36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 (万元) |
75 |
比例 |
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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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概算 (万元) |
3600 |
环保投资 (万元) |
75 |
比列 |
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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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 依 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9 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2017 年 11 月 22 日);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污染影响类》(2018年 5 月 16 日); (10)《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环办〔2015〕52 号); (11)《关于印发水处理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 办环评函〔2019〕934 号); (12)《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江西绿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0 年 11月); (13)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生审〔2021〕47 号,2021 年 6 月 2 日); (14)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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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评 价标准、标 号、级别、 限值 |
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运营期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恶臭气体及甲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4 的二级标准, 表 1-1 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限值
2 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 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dB(A)
3 废水排放标准 改扩建工程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B 标准,本工程出水依托提标改造工程,最终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最终出水达到一级 A 标准。具体值见下表。
表 1-3 废水排放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泥,执行《城镇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中污泥控制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GB/T23485-2009)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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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内容: 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建工程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花土沟镇茫崖市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北侧,中心坐标为 E90°49′33″,N38°14′16″。建设项目用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厂界南侧为茫崖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除此之外,周边无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厂区平面布置上考虑与原有污水处理厂各功能区衔接,各区之间以绿化、道路分隔,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2。 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建设规模:扩建日处理 6000m3 污水处理能力的生化处理池(氧化沟)和二沉池;本工程出水依托提标改造工程,最终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最终出水达到一级 A 标准。 项目环评审批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比一览表见表 2-1; 表 2-1 项目环评审批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比一览表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影像资料
3 项目主要构筑物和运行设备 本项目实际设备详见表 2-2。 表2 - 2 实际设备一览表
4 本项目药剂使用情况 本项目药剂储存量均按 10 天考虑,储存于消毒及加药间,药剂使用情况见表2-3。 表 2-3 本项目药剂使用情况一览表
5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改扩建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 项目计划总投资 36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75 万元, 占总投资的 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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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附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本项目运营期,污水从进水控制井进入粗格栅间,经粗格栅拦截污水中较大杂质; 然后由污水泵提升进入细格栅,经细格栅进一步去除水中杂质后,进入曝气沉砂池去 除砂砾和油污;然后经配水井进入生物池(厌氧区、缺氧区和好氧区),去除 COD 、 BOD5 、SS 、N 、P 等污染物;生物池出水经沉池沉淀分离,去除悬浮物;沉淀池出水 经二氧化氯消毒,出水进入后续深度处理工程继续处理 。 图 2-1 项目运营期产排污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污水处理工艺 本项目为茫崖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该污水处理厂进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改扩建工程拟采用一体化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去除废水中 BOD5 、COD 、SS 、NH3- N 、TP 、TN 等,使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 2)一级 B 标准后进入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深度处理工程。 (1)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 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主要负责进厂污水的大颗粒物去除和污水的提升。污水提 升泵房内设置粗格栅去除污水中的较大漂浮物,保护水泵。设置提升水泵,提升污水 进入后续构筑物,保证处理后污水能自流排入后续污水处理构筑物,并使后续构筑物 埋深经济合理。 (2)细格栅及沉砂池 废水流经细格栅去除污水中密度较大的无机颗粒物,以便减轻后续构筑物的处理 负荷;格栅渠出水分别接两座曝气沉砂池,使废水中有机颗粒物经常处于悬浮状态, 砂粒互相摩擦并承受曝气的剪切力,去除砂粒上附着的有机污染物;在旋流的离心力作用下,砂粒被甩向集砂槽使泥沙和有机物分开,达到除砂目的。 (3)一体化氧化沟 改良型氧化沟一体化反应池包括氧化沟、二沉池、污泥回流池、接触池和污泥池。 改良型氧化沟前端设置厌氧区、中间设置缺氧区、最后进入好氧区,好氧区混合液可 利用氧化沟循环式特点进入缺氧区,以此做到高效除磷脱氮。 改良氧化沟工艺将生物处理与沉淀相分离,采用深层微孔曝气 ,提高了氧转移速 率,因而耗电少,且较好解决了茫崖市地区由于冬季寒冷而可能产生的冰冻问题。 ①改良型氧化沟生物池 厌氧区:通过预处理的污水首先进入厌氧区,同步进入的还有从沉淀池排出的含 磷回流污泥(外循环),其主要功能是释放磷,同时部分有机物进行氧化,积聚在微 生物体内的磷被释放出来,而由于在好氧状态下的富磷吸收现象,使得释放出的磷将 在好氧区中重新被污泥吸收,所以通过排除剩余污泥可以达到去除污水中磷的目的。 缺氧区:在缺氧区内不曝气,使好氧区内含有硝酸盐的混合液回流至缺氧区并与 进水混合,使得反硝化反应得以实现,从而达到脱氮的目的。 好氧区:污水经过厌氧区、缺氧区进入好氧区,好氧是多功能的,通过曝气实现 去除 BOD 、硝化和磷的吸收这三项反应。 ②回流污泥系统 回流污泥由污泥泵提升,经回流污泥管排至生物池前端进水井。 ③二沉池、污泥回流池与污泥池 二沉池是氧化沟出水最终沉淀构筑物,二沉池池型为中心进水四周出水的圆形辐 流式沉淀池,设全桥式周边传动刮泥机,将沉淀污泥刮向中心污泥斗,借重力排入污 泥回流池。 (4)污泥处理 本污水厂规模较小,同时由于采用较长泥龄的氧化沟处理工艺,通过污水处理工 艺过程所排出的剩余污泥已基本实现好氧稳定,因此不设污泥厌氧消化系统。为避免 剩余污泥中磷的二次污染,本项目采用机械浓缩与脱水+干化处理污泥。来自反应池的 剩余污泥进入贮泥池,为防止贮泥池内磷的释放,贮泥池池底布设变频搅拌器。根据 贮泥池泥位,控制开启污泥进料泵及一体化浓缩脱水机和加药计量装置干化处理。污 泥浓缩、脱水、干化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入场要求(含水率小于 60%)后卫生填埋。 |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 测点位); 1 施工期 1.1 废气 (1)扬尘影响减缓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主要来自挖方、填方过程以及材料在运 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拆除现有围墙时产生的扬尘; 施工期间机动车尾气集中排放也会造成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较短,施工扬尘 影响主要集中在厂区内,对外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为使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 年)的通知》(青政〔2018〕86 号 ),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营地设置不低于1.8m 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营地内易起尘的砂石料、水 泥用防尘网遮盖,并定期视天气情况对防尘网喷水抑尘,砂石料、水泥等随用随拉,严 禁在施工营地内过多的存放。 ②在施工营地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车辆出入工地前必须对车身及车轮进行冲 洗,严禁车辆带泥土上路。 ③对于施工中开挖堆土,本次要求堆放于开挖管沟两侧,用防尘网遮盖,并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及时清理弃方,防止开挖堆土长时间大面积堆放。 ④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 遗撒外漏,如有渣土、垃圾等物料撒漏,必须及时清扫,若无密闭车斗,垃圾、渣土的 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 沿以下15cm ,让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 ⑤妥善保管施工材料,减少砂石料的露天堆放,对易起扬尘的细沙、水泥等用防尘 布遮盖。 ⑥必须严格限制施工场地车辆行驶速度,运输材料车辆经过镇区居民住户时,车速 尽可能控制在 30km/h 以内。 ⑦施工现场设置专人负责管理环保工作,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停止 土方作业,并且开挖土方及时用防尘网遮盖。 ⑧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 1 个月内拆除现场围挡和临时设施,及时清除场内余留物料和垃圾。 另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建设单位务必将本次大气防治措施列 入施工合同,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中要求施工,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实施,将施工 期大气污染降低到最低污限度。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 机械废气减缓措施 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加强对施工机 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 料。采取以上措施,加之施工区域地形较空旷,废气扩散条件良好,故施工过程中正常 产生的机械的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仅短时对区域环境空气有一定影响,不会造成污染性影响。
1.2 废水 项目使用的混凝土外购,无混凝土搅拌废水产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1)生活污水 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污水处理厂内原有的生活污水设施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 依托现有工程卫生设施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2)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是混凝土养护废水以及设备工具清洗水等,主要含SS和石油类等,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少,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加强施工机械保养维修,杜绝造成施工机械油污滴漏形成的水体污染。 ②合理安排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非特殊情况,不应随意延长工期,尽可能在设计时间内完成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采用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且随着施工结束其影响随即结束。 1.3 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构 筑物改扩建施工需借助于各种机械进行,采用的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切割机等。工程施工中各类设备、材料和大量土石方需要用汽车运至工地。这些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道路交通噪声,特别是重型汽车运行中产生的噪声辐射强度较高。因各类运输车辆频繁行驶,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交通噪声影响。 施工期噪声减缓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在保证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所有施工均安排在白天施工,禁止夜间 (22:00-6:00)周边居民休息时施工。并且在该项目施工现场周围设置施工围挡,以降 低高噪声机械施工时的噪声影响。 ②合理安排施工车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 施工运输车辆,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夜间应禁止在该便道上运输建筑材料。对必 须进行夜间运输的便道,应设禁鸣和限速标志,在路过居民区时,车辆通过时速度应小 于 30km/h。 ③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 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音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 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工场和同一时间使用。 ④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对脱焊和松动的架构件,要补焊加固,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 以降低噪声。 ⑤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加强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大力倡导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尽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施工噪声的加重。 ⑥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环境监督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 监督管理和检查;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承包时,应将有关施工噪声控制纳入承包内容, 并在施工和工程监理过程中设专人负责加强环境管理,以确保控制施工噪声措施的实 施。 ⑦随着工程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短期的行为。 采用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1.4 固体废物 施工固体废物主要施工建筑垃圾、土方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混凝土块、废金属、钢筋、铁丝、废弃包装物等。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送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地方进行填埋处理。 施工产生的废弃土方部分用于施工场地的平整,剩余部分清运至花土沟镇垃圾填埋场用作覆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厂内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填埋处理。 项目施工期固废得到了有效的处理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 运营期 2.1 废水 项目运行后,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新增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的废水不直接排入环境,污水经芒崖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回用于绿化。 改扩建工程最终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及其修改单中一级 A 标准,各项水质标准均优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水质标准,结合花土沟镇干燥、少雨的气候及水资源短缺等问题,本项目处理达标的尾水约70%用于草场灌溉,30%用于花土沟镇绿化及洒水降尘(冬季 污水处理量相对较少,尾水大部分用于草场冬灌,少量用于花土沟镇镇道路洒水抑尘) 。
2.2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极少,因此,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的粗细格栅间、CASS 池和污泥脱水机房等 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形式主要为无组织排放。 为了进一步降低影响,污水处理厂厂区采取加强厂界与厂内的绿化,厂界设置绿化带,使恶臭污染源与外界有一条天然隔离带,同时将构筑物全部布置于地下,地表进行绿化。 污泥饼在固定时间内收集,用密封车运输。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2.3 噪声 本工程的主要噪声源为新增加的污水提升泵、鼓风机、空压机等,各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削减,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次提标扩容改造项目运营后的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为确保项目产生的噪声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 选用低噪声机型,场内污水提升、污泥回流均采取潜污泵,降低噪声源强; 在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2.4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产生生活垃圾。污水经过格栅后,会有塑料袋、废纸、矿化物质等固体废弃物被截留下来。栅渣暂由栅渣箱收集,统一运至茫崖市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理。 本项目采用机械浓缩与脱水+干化处理污泥。干化后的污泥先 暂存在污水处理厂的干污泥间内,最终通过密封、防水、防渗漏的专用污泥运输车辆运至茫崖市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置卫生填埋。污泥及栅渣暂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进行防渗、密闭。
2.5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各污水池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项目对危险废物暂存库、调 节池、生物滤池、高效沉淀池、配水井、巴氏计量槽等都采取防渗漏措施; (1) 防渗工程 根据不同防渗区域采取了相关防渗措施如下: ①一般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主要为改良型一体化氧化沟中好氧区、缺氧区、厌氧区及二沉池等。采用了等效黏土防渗层,防渗层≥1.5m ,防渗系数≤1×10-7cm/s,施工结束后,进行了闭水试验,经过 72 小时之后,无渗漏现场。 埋地管道采用了钢质管道和 HDPE 双壁波纹管,并在管道包裹了玻璃丝布防渗。 ②简单防渗区 配电室为简单防渗区,采用了一般地面硬化的防渗措施,防渗满足简单防渗区的要求。 (2)其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日常运营过程中进行了定期的设备检修和防渗检查,采用一备一用的方式,设备发生故障时能 在 1 小时内完成更换,但是部分设备出现故障时并不影响污水厂整体的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②运营单位编制了茫崖市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 2025 年1月 3日在茫崖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了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③污水处理厂各工艺全部进行在线控制系统,并且 24 小时进行值班,能够确保设备 发生故障时能够发现,并在第一时间内处理; ④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公司管理人员、药品管理员、运送人员进行预案演 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进行现场抢救。 ⑤危险物品风险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并由 责任心强、熟悉化学药品特性的人员为组织机构成员。 ⑥原料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入库后应 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 应及时处理。 (4)应急措施 ①在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应急处置的首要工作是控制事故污染源和防 止污染物扩散造成对周围人群、动植物的伤害,防止进一步污染环境。 ②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设立应急救援小组,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门人员 的组成、职责和分工,争取社会救援,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经费以及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结果的上报。 (5)环境管理 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了规范化管理台账,按月进行整 理填报,相关药剂的添加量、格栅渣、污泥等的产生量,拉运处置、设备的维护运行 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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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 1.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挖方、填方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拆除现有围墙时产生的扬尘; 施工期采取定期洒水降尘及运输 车辆进行遮盖及合理施工等措施,施工期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1.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使用的混凝土外购,无混凝土搅拌废水产生。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原有的生活污水设施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对脱焊和松动的架构件,要补焊加固,减少运行震动噪声。采用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1.4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4.1 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活动产生的弃方和其他施工垃圾等。 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混凝土块、废金属、钢筋、铁丝、废弃包装物等。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送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地方进行填埋处理。 施工产生的废弃土方部分用于施工场地的平整,剩余部分清运至花土沟镇垃圾填埋场用作覆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厂内生活垃圾收集箱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填埋处理。 项目施工期固废得到了有效的处理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1.5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成实施后,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及其修改单中表 4 二级标准。 1.6 运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废水不直接排入环境,污水经芒崖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回用于绿化。 1.7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污水处理厂设备运行噪声。根据预测结果,各 场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1.8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项目运营期不增加工作人员所以不新增生活垃圾。 污水经过格栅后,会有塑料袋、废纸、矿化物质等固体废弃物被截留下来。栅渣暂由栅渣箱收集,统一运至茫崖市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理。 本项目采用机械浓缩与脱水+干化处理污泥。干化后的污泥先 暂存在污水处理厂的干污泥间内,最终通过密封、防水、防渗漏的专用污泥运输车辆运至茫崖市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置卫生填埋。污泥及栅渣暂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进行防渗、密闭。 1.9 总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也是相符的;采取相 应措施后,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环评认为,在 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该建设项目可行。 2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部门的审批决定 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生审〔2021〕47 号)意见如下: 茫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他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海西州茫崖市花土沟镇茫崖市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北侧,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采用一体化氧化沟处理工艺,扩建污水处理规模为6000m/d的生化处理池(氧化沟)和二沉池;拆除现有工程潜污泵,更换3台潜污泵;新增1台二氧化氯发生器、1套加药装置;拆除原有2台鼓风机,安装3台鼓风机(2用1备),更换1台常压进风口消声器;新建一处污泥干化间。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 万元,占总投资的2.08%。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恢复措施。 三、项目建设、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切实落实扬尘控制措施,避免大风天气下作业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堆放时应做好苫盖等有效的防风抑尘措施。施工开挖土方及时遮盖。项目区定期安排洒水降尘,施工营地设置围挡。严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并使用合格燃油。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恶臭气体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 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提标改造工程深度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和施工时间,优先选用高效率、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厂区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废弃土方部分用于施工场地的平整,剩余部分清运至花土沟镇垃圾填埋场用作覆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送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地方进行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花土沟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栅渣经栅渣箱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干化后的污泥暂存于污水处理厂内干污泥间,定期由专用污泥车辆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且污泥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氧化沟、二沉池等区域严格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并存留好隐蔽工程影像记录资料。 四、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加强环境管理,按照相关规范制定并实行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定期对各类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并配备专业环境管理人员。做好企业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知识培训,有效防范和应对项目环境风险。一旦出现非正常状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事故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事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委托茫崖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后期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七、项目经批复后如发生建设内容、工艺等变更,你单位应及时履行相关环保手续。 八、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别送海西州生态环境局和茫崖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海西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日 3 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与实际建成情况对照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表4-1。 表4-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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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 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验收监测中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方法按照国家标准分析方法进行。监测分析 方法列表 5-1 和 5-2; 表 5-1 监测分析方法
2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各设施正常运行; (2)无组织废气的浓度均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内;仪器全程序运输空白和 10% 的平行样。 (3)验收监测采样和测试的人员都经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4)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总负责人审定 3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声级器在监测前采用标准发生源进行了校准,前后误差在 0.5dB(A)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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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内容: 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1 废水监测内容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监测点位为污水处理厂出口(巴氏计量槽位置),具体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详见表6-1。监测点位图见图6-1。 表6-1废水监测内容表
1.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监测内容见表6-3。 表6-3废气监测内容
1.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监测内容详见表6-4。监测点位布置图见图6-1。 表6-4噪声监测内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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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验收检测期间,各设施运行正常,污水处理厂扩能改建工程设计处理量为6000m3/d,实际平均进水处理量为5000m3/d,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记录如下表: 表7-1监测验收期间工况统计表
说明:此次验收内容为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建工程,项目验收过程中,由于一期工程与此次扩能改建工程共用同一排放口,为充分体现扩能改建工程的处理效率及是否满足达标排放进行判断,须将原有一期工程停水,才能判定扩能改建工程满足达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证明及现场勘察,茫崖市污水处理厂通常情况下污水排放量为7000-8500m3/d,因此在验收期间废水处理工作全部由扩能改建工程承担,因此监测期内工况均超负荷,但在监测结束后,废水由两期工程共同承担,全场合计10000m3/d,满足日常实际排放污水处理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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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效果以及排放的监测结果及分析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日,青海环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尾水排放水质进行了检测(其中粪大肠菌群由于检测时效性要求,委托当地检测单位青海垚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其检测结果见表7-2,表7-3。 表7-2废水检测结果表(进口)
表7-3废水检测结果表(出口)
青海环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日废水的监测结果,项目尾水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能够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2.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效果以及排放的监测结果及分析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青海环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恶臭污染物进行了检测(其中硫化氢由于检测时效性要求,委托当地检测单位青海垚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其检测结果见表7-4,表7-5; 表7-4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表
表7-4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表(甲烷)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氨的最大值为0.03mg/m3,硫化氢的最大值为0.009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甲烷厂区内最大体积浓度3.09×10-4%,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的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分析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青海环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见表7-6; 表7-6厂界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等效声级LAeq:dB)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测定值为42~49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37~40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及削减量核算 项目为扩能改建项目,扩建日处理6000m3污水处理能力的生化处理池(氧化沟)和二沉池;本工程出水依托提标改造工程,最终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最终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根据环评报告要求,改扩建工程出水进入“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深度处理,由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给出总量控制指标,本工程不再单独核算总量控制指标。此次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核算处理效率,计算结果见表7-7 表7-7本 工程处理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量核算表
根据表7-7,项目验收监测时在不考虑回用的情况下:实际水量下工程处理削减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量分别为:0.845t/a、0.309t/a、0.259t/a、0.11t/a、0.023t/a、0.051t/a;按照满负荷时水量下工程自身处理削减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的量分别为:0.654t/a、0.238t/a、0.2t/a、0.086t/a、0.018t/a、0.04t/a。且实际水量及满负荷水量下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排放量均低于环评核算量,满足环评要求。 根据环评报告要求,改扩建工程出水进入“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深度处理,由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给出总量控制指标,本工程不再单独核算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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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论: 1.废水 项目是对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扩能改建,属于连续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TP、NH3-N、TN等,扩建工程设计水处理量为6000m3/d,本次扩建日处理6000m3污水处理能力的生化处理池(氧化沟)和二沉池,本工程出水依托提标改造工程,最终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最终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根据监测报告可知: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的粗细格栅间和污泥脱水机房等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形式为无组织排放。 针对产生恶臭的部位进行加盖、并加强了项目区域内绿化,以吸收、阻隔异味减少了恶臭气体的扩散。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厂界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限值。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新增加的污水提升泵、鼓风机、空压机等设备,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废物主要为栅渣和脱水污泥。 栅渣:污水经过格栅后,会有塑料袋、废纸、矿化物质等固体废弃物被截留下来,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栅渣产生量约为2t/a,栅渣暂由栅渣箱收集,统一运至茫崖市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理。 脱水污泥:本项目污泥排放总量为198m3/d,含水率为99%。本项目全厂污泥经机械浓缩与脱水处理、干化,确保污泥含水率低于60%。本工程污泥浓缩脱水后泥饼量4.95m3/d,总量为1806.75t/a,干化后的污泥暂存在污水处理厂的干污泥间内,最终通过密封、防水、防渗漏的专用污泥运输车辆运至茫崖市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置卫生填埋。 5.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厂界恶臭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妥善处置;因此,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总体结论 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已得到落实,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要求,项目情况如下表: 表8-1项目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的符合一览表
根据上表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的相关情形,因此,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7建议及后续要求 (1)加强与污水处理厂内二期项目的运行联动,确保污水处理厂各项设施有效运行。 (2)进一步加大废水回用,减少排放。 |
填表单位(盖章):茫崖市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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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花土沟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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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利用 |
建设性质 |
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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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
生产能力 |
日处理废水6000m3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21年7月 |
实际生成能力 |
日处理废水6000m3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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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总概算(万元) |
36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75 |
所占比例(%) |
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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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
环评审批部门 |
海西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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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西生审[2021]47号 |
批准时间 |
2021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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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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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
批准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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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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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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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单位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环 保 设 施 监 测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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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36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75 |
所占比例(%) |
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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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治理(万元) |
1 |
废气治理(万元) |
37 |
噪声治理(万元) |
12 |
固废治理(万元) |
2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0 |
其他(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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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废水处理 设施能力(t/d) |
6000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Nm3/h) |
/ |
年平均工作时(h/a)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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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
茫崖市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邮政编码 |
816400 |
联系电话 |
13709771977 |
环评单位 |
江西绿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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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 (1) |
本期工程实际 排放浓度 (2) |
本期工程允许 排放浓度 (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 消减量 (5) |
本期工程实际 排放量 (6) |
本期工程核定 排放总量 (7) |
本期工程“以新 带老”消减量 (8) |
全厂实际 排放总量 (9) |
全厂核定 排放总量 (10) |
区域平衡替 代消减量 (11) |
排放增减量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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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
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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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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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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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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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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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
化学需氧量 |
/ |
8mg/L |
50mg/L |
/ |
0.654t/a |
0.048t/a |
52.6t/a |
/ |
/ |
/ |
/ |
/ |
||||||
放 |
氨氮 |
/ |
1.53mg/L |
5mg/L |
/ |
0.086t/a |
0.009t/a |
1.52t/a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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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
石油类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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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
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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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
二氧化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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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烟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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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
工业颗粒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控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
制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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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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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
项目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 |
2.64mg/L |
10mg/L |
/ |
0.238t/a |
0.016t/a |
14.7t/a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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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
相关 |
悬浮物 |
/ |
7.6mg/L |
10mg/L |
/ |
0.2t/a |
0.046t/a |
17.5t/a |
/ |
/ |
/ |
/ |
/ |
|||||
项目 |
的其 |
总磷 |
/ |
0.13mg/L |
0.5mg/L |
/ |
0.018t/a |
0.001t/a |
17.9t/a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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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填) |
它污染物 |
总氮 |
/ |
13.2mg/L |
15mg/L |
/ |
0.04t/a |
0.079t/a |
0.09t/a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建工程采用一体化氧化沟处理工艺,扩建污水处理规模为6000m3/d的生化处理池(氧化沟)和二沉池;拆除现有工程潜污泵,更换3台潜污泵;新增1台二氧化氯发生器、1套加药装置;拆除原有2台鼓风机,安装3台鼓风机(2用1备),更换1台常压进风口消声器;新建一处污泥干化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本次验收针对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建工程,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土建工作,建筑施工全过程可分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和运行使用等几个阶段。
2020年11月茫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江西绿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6月海西州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茫崖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生审[2021]47号),同意该项目实施。2024年12月11日完成排污许可重新申请(排污证编号:91632826MA7595W6X4001V)。2025年1月3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备案,备案编号:63280320250001L。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了“三同时”措施,本次扩建日处理6000m3污水处理能力的生化处理池(氧化沟)和二沉池,本工程出水依托提标改造工程,最终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最终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的粗细格栅间和污泥脱水机房等产生的恶臭气体,针对产生恶臭的部位进行加盖、并加强了项目区域内绿化,以吸收、阻隔异味减少了恶臭气体的扩散。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新增加的污水提升泵、鼓风机、空压机等设备的运转噪声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门窗、合理布置等措施,减低噪声排放强度,项目固体废物废物主要为栅渣和脱水污泥,栅渣暂由栅渣箱收集,统一运至茫崖市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理,本工程污泥浓缩脱水干化后的污泥暂存在污水处理厂的干污泥间内,最终通过密封、防水、防渗漏的专用污泥运输车辆运至茫崖市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置卫生填埋。
2024年12月茫崖市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委托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于2025年1月编制完成,2025年1月组织专家完成项目验收,验收结论为通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经调查,本项目自建设以来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本项目未建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但指定专人负责有关环境管理工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已于2025年1月3日在茫崖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63280320250001L。
青海环能检测科技有限有检测资质,可履行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的运行排放的有关污染物总量,均达到项目环评报告要求的总量排放指标,不涉及淘汰落后产能事宜。
项目环评报告表中未涉及防护距离事项,项目建设不涉及居民搬迁事宜。
本项目建设不涉及林地补偿、珍稀动植物保护、区域环境整治等事宜。
现有工程为茫崖行委花土沟生活污水处理工程,2012年8月委托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茫崖行委花土沟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3年1月30日通过海西州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文号:西环字[2013]46号。现有工程于2014年4月8日开始动工建设,于2014年10月15日建设完成,2019年6月2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632826MA75241L4E001Z)。2020年11月受茫崖市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委托,青海承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工作,完成验收,根据验收意见,原有项目环保措施及达标情况如下:
环保措施:
(一)废气
(1)无组织废气
原有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含有氨、化氢等。污水处理设施、粗细格栅间、污泥脱水机房均布置在处理车间内,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大气中,无组织形式排放的恶臭气体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级排放标准。
(2)有组织废气该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房燃气锅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及林格曼黑度。锅炉废气通过8m 高排气简排放至大气环境中。锅炉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燃气锅炉标准。
(二)废水
原有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厂内管网进入本项目进水井,与来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艺采取改良型一体化氧化沟处理工艺,验收期间项目处理规模为 5000m'/d,污水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达标后的尾水通过管道、明渠等配套设施回用于城市绿化及花土沟镇周边草原灌溉。
(三)噪声
原有项目主要噪声源分布在污水预处理房、鼓风机房和污泥脱水厂房中。噪声源均布置在室内,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原有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栅截获的栅渣、沉砂池泥砂及生活垃圾。剩余污泥通过带式压滤机浓缩一体机脱水、干化后,将含水率降至60%以下,再运至茫崖市花土沟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生活垃圾、栅渣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达标情况:
根据原有项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浓度均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锅炉房有组织废气监测因子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新建锅炉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要求。污水处理工程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厂界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因此,茫崖行委花土沟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废气、废水及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均较小。
附件1 环评批复
附件3 应急预案备案证
附件4 排污许可证
附件5 污泥处置协议
附件6 隐蔽工程建设合格证明材料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